一个个写过来,便是我灿烂的80年代。
无非是逝影流声,无非是一点点散碎影像。
想他良辰毕竟有限,风月始终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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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根斯在他的文章中这样写过:“这是最好的年代,这是最坏的年代。”

我想这是真的,低级趣味的培养不是一日之功,我们的80年代,媒体不发达,电视机的节目有限,当然还有录像室,和满大街的不干胶,小报、娱乐杂志。

我要说的,是我以前生活的城市,武汉,那样充满烟火气,我那样爱它,虽然回去的时候,依旧被当肥羊狂宰,我只好改变普通话,跟司机哥哥说武汉话,一说自己人的感觉就来了,一说,司机哥哥有些羞愧,宰自己家里人是不对的,表面的仁义是有的的,司机哥哥跟我说活不好拉,飞机场的钱不好赚,这话每次我都听,有一次是在香港赶飞机,司机居然参加东江纵队,还是老革命,跟我们痛说革命家史,他也说过同样抱怨社会的话,活少钱少,跟社会有仇,年纪不小火气很大,最后脚下油门一踩,车开始狂飙,结果香港铁马骑警,开摩托追追追,最后罚罚罚,这场面只在电影里看过,杜琪峰最喜欢的警匪对峙,黑白抗衡,可惜没有枪火四射,一路上摩托呜呜乱响,骑警做了个停下的姿势,很帅,很酷,很不讲情面,之后,司机一直问候他母亲,问候到机场,企图加钱,被我断然拒绝。

话说回武汉的司机哥哥,他的车里头居然悬挂一张梁咏琪的玉照,笑容清澈,司机哥哥肯定是70年代生人,否则TWINS 和柏芝妹妹就是偶像,至于平胸扁脸的大小S,疯得要死,还很骚,不是男生喜欢的格调,男生喜欢五官精致、状若卡通画里的女孩,TWINS够单纯,老是睁着眼睛:“啊,不知道不知道啊……”舞台上简直是放大版的洋娃娃,花花绿绿穿得跟糖果纸一样,不好看,够闪够抢眼。柏芝妹妹曾几何,青春无敌,粉嘟嘟的脸,没什么内容,比例绝对符合黄金分割原则。

无论是梁咏琪还是张柏芝这些女孩都属于90年代,2000年以后,可是我依旧怀念我的80年代,是的,无可否认,过去的岁月才是最好的岁月,一如那些我们都得不到的爱情,过去了,便是永远的怀念。


一个拒绝再玩的上午


那时候,我们学校附近有几家音像店,对就是那种终日无事,死命将高音喇叭放开的音像店,给流行歌曲爱好者提供一个免费听歌的场所,不过最好不要在考政治的时候,比如问你生产力、生产资料之类的混帐问题,开始讲野人活着的时代,怎么搞物质分配,大家都是一幅深思熟虑的样子,唰唰下笔如有神,这个时候,突然响起一首歌,是很不恰当的:

知你今晚很想 凭着游玩来代替闷
(夜半是冷的 但你是暖的)
寻找新鲜剌激 寻找一晚的爱伴

当我车你归家 而没留下来伴着你玩
(就算极剌激 就算极剌激)
全因心中已知 无根的一晚不会解闷

潮流兴 多花款 随便偷欢
潮流兴 将不羁当作新基本
但我厌倦(倦也闷) 在某天已拒绝再玩

可以斥我古板 我不再需要天天新款
(或这是对的 或这是错的)
曾经喜欢拼盘 如今很需要真友伴

知你不满都好 仍未能奉陪伴着你玩
(就算极剌激 亦竭力压抑)
明知假使放宽 明朝一醒我心更苦闷


玉置浩二的曲子,林振强的词,基本听不懂,知道是一个英俊的男子诉心声就行了,不是所有方言都呕呀嘈杂难为听,广东话比较适合唱唱戏,尽头变成尖利的高音,尤其是红线女小姐著名的戏曲,她的黛玉小姐不是王文娟,感觉象是一个一肚子怨气的广东大姑娘,往高八度里抻。至于唱流行歌曲,要低靡要有不经意的颓废,后来这歌被一个同学记在本子上,我们班主任如获至宝,简直精神十足,班会上朗朗上口,让人以为是革命新诗:

潮流兴 多花款 随便偷欢
潮流兴 将不羁当作新基本

这是什么情调,什么作风,大家仰着脸状若葵花,在春风中抿嘴一笑,心照不宣啊。“随便偷欢”至今还是听得不清晰。张国荣同志在愚人节离开我们,虽然小时候可能喜欢谭咏麟多些,但是这样的谢幕使我想到浮生若梦的感觉。

蓦然回首,却上心头


张国荣和谭咏麟有点象,个子中等,一头卷发,那时候武汉街头卖一些充满娱乐新闻的报纸,小开本,上面就有两位。

谭咏麟更硬朗一些,黑白报纸上,头束金环,穿了高高的大垫肩,金光灿灿的衣服在射灯下激烈地反光,很象太空人,手执话筒向天,一手戟张向地。偶尔电视上放一下MTV,那时候只是一点片断,他开始跳舞,对象居然是若干年后吴君如,吴姑娘笑得见牙不见眼,只顾笑,表情单调,谭咏麟不时启发性地牵牵她的手,眉目活动一下,传情达意。

感觉他特别英俊,身穿大一号的西服,袖子卷起,露出五分一手臂,西服上有朵假花,吴小姐离开后,独自望向潮湿灰色的天空,眼神忧郁。

结果,他成了我们团支书的偶像,有一次不苟言笑的团支书,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听我们议论,她不好意思走过来,为了显得不脱离群众,实际上那时候只有最积极的人才有入团的资格,结果在大家把自己的不健康倾向暴露无遗之后,团支书将一件东西亮出来,一个像本,内有无数谭校长的像片,是那种翻拍的像片。最后她羞涩地表示,谁有谭咏麟的任何东西:磁带封面、像片、纪念品比如杯子、钥匙扣、她会用钱或者其他相应的物件兑换。

团支书除了四环素牙,其他都很漂亮,短发,初一就168,个子显得高,皮肤白,还瘦,符合初一男生的审美观,除了他们矮一点,不喜欢个高的女生,私下评议“十美”,团支书在五强之列,四环素牙是天生,天生丽质是个非常高的标准,不知道现在的团支书,还是否热爱谭校长,他在北京开演唱会,和一样染金毛的李克勤左麟右李。

一个偶像当道的时代,谭校长和小李在台上狂跑飚歌,似乎在和无情的时间抗衡,在香港的地铁似乎都有贴过他演唱会的海报,我凑上去,看看,很年轻,轮廓还不错,眼神沉下去了,眼神告诉我们时间的流逝,年年25,是我们和时间大神的游戏,你可以当真,也可以不信。不服老的刘晓庆终于演不了花魁小凤仙西太后16岁的武则天,演起王母娘娘,孩子他妈,涂一脸粉,依旧敬业,依旧声色俱厉,台词铿锵。谭校长依旧25,时间对他不起作用,是我们老了。

谭咏麟开口唱“爱的根源”,掀起旧情如潮。

一干人在台下静静落泪,是因为感动么,还是为永不复返的青春年代,被禁锢里探出头的小小的爱好和娱乐。

我想是因为他确实唱过我们少年的心声,尽管我们未必真正懂得爱的主旋律。

比如“朋友”比如“爱在深秋”,还有“酒红色的心”虽是翻唱,但是有歌里那种惴惴不安、若即若离的心绪,一度被我们我们所误会的情感,为我们所记得。

是一种蓦然回首,却上心头的滋味。


李小可为什么热爱张国荣


可跟我有一次逛商店时,坦白说:“我就喜欢张国荣。”她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当时我喜欢王杰,你看周围都是邻家小弟的时候,我喜欢浪子,那时候是初三。王杰还会开摩托车,原来是特技演员,遭遇坎坷,我喜欢有些经历的男子,很肤浅的审美观,王杰单眼皮,一张大海报在我们家墙上沉郁托腮,貌似凝重,似乎社会欠了他好多钱,结果我妈说:“这不是刘德华吧,这么难看。”

我妈至今只知道三个香港明星,发胖的周润发,英俊的刘德华,唱歌的张学友,她不知道香港艺人都喜欢跟青蛙一样三牺,发哥灌过大碟“十二分十二寸”,张学友得过金像奖最佳男配角,刘德华基本是垮多个领域,演戏、唱歌、变脸、跳国标,不知道他不会什么,也许下次开演唱会,会变魔术,大变活人吧。


生日时收到李小可给我的张国荣海报,她是一个圆脸的小姑娘,天天踢足球,踢得腿巨粗无比,还喜欢穿掐脚的上海皮鞋,穿风吹就飘的长摆裙,始终纯情地喜欢醉生梦死状的哥哥。这个山东小姑娘非常羞涩地说:“你不觉得张国荣很帅么。”将她喜欢的人送给我,多大的勇气啊。后来她过生日我也送了一张,穿白衬衫,没有挂毛巾,天气热,穿衬衫最好看。只有五四青年那种才围条白毛巾。

真的,张国荣年轻时气质阴柔,漂亮得颓靡,虽然依旧干干净净的斯文靓仔,但是始终气质不够明朗,悲剧性的味道浓一点,不象谭咏麟,笑的灿若晴日,换身夏威夷花衬衫就可以躺在沙滩上晒太阳。

我也喜欢听陈百强,他是那种真的很拘谨很温和的人,唱歌情深款款,不善言辞,特别舒服,喜欢过他的“画出彩虹”,也许外形没有张国荣那么精致,他却是给人循循温雅的印象。

陈和张有相近的气质,临花照水人的那种忧郁自赏,头梳得一丝不苟,衣服干净,颜色搭配得清爽,整个人齐整清洁,面容郁郁寡欢。反而显得邋遢的周润发更象男人,说不清,他的注意力在枪和香烟、酒上面,不在衣服上。

但是还是喜欢过陈百强低首敛眉唱:愁看残红乱舞,忆花底初度逢。

很花间派的味道,那时候的词,填得多么妥贴。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以为是一辈子的事情,看来是我们没有时间的概念,一生,不过一刹,我弹弹指头,就过了。

他死了,他也死了。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再也不见,这是最悲哀的。


世纪末的王菲与梅艳芳


大家中午在教室吃完饭,喜欢闲聊,比如男看金庸古龙,女看琼瑶三毛,文章第一要娱乐性,所以以上几位是我们集体记忆的一部分。聊聊最让你最泪下的爱情,还是最扣人心弦的决战,还有那些乱鬼神力搞在一起的武功、怪鸟、异兽。真是最好消遣,上课很无聊,我们从初一起就有考大学的人生目标,数学老师偶尔翻酸,拿捏名人名言:“不需扬鞭自奋蹄。”始知我们都是马、骡子、驴,喂饱之后任重道远,必须狂跑。

在每个春暖花开的季节,都会有文艺青年,到了时间发花痴,荷尔蒙分泌过多。琼瑶走红于70年代,流传到80年代,最可怕是一本“窗外”,公开鼓吹师生恋,使得学校死守严防。我们学校对于早恋是封杀无疑,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老师一般都一身正气目不斜视两鬓星星华发早生,多半是老同志执鞭驱赶我们前进,年轻教师都很丑。

当然,现在做校长的老黄,当年是一中年帅哥,西装革履,裤线笔直,一头黑发今天成了浪漫灰,非常登样。运动队的小钱以前瘦得象文艺青年,带眼镜,很懒散很诗人地训练跳高跨栏的队员,他极民主,现在居然是啥学科带头人,还是劳模,我总认为苦大仇深的人才当劳模。那时候,都是小心谨慎说话,生怕引起不良后果。

我们的班主任倚老卖老,一上来就说,自己48,自己教了N年书,自己修理过多少坏分子,大家别指望有什么春心萌动的迹象,说时面似慈祥呵呵一笑,谁心里有想法,我一眼就看出来。目光如电如炬如小刀只指人心窝子。

其时,音像店正狂放琼瑶影视金曲,不分黑白天一水旧情绵绵滔滔不绝泛滥而来,一个类似邓丽君的绵柔女声低吟泣诉:“心里有一个你,梦里有一个谜。”

班主任听不得淫辞艳曲,遂大喝“关窗户”,生活委员极其不情愿地关窗,他的女朋友在另一个中学,外号“小青霞”,虽然照片上看和林姐姐相去甚远,有云泥之别,但是模子还不错,皮肤细滑,擅长台湾普通话、耍嗲、唱琼瑶歌、背汪国真,学校文艺汇演总是披一头长发一身白衣不露任何皮肤出来,背个红棉吉它,唱“在水一方”,台下男生窒息得快死了,没见过世面的傻孩子都以为林青霞就是这样,无事闲坐床边纯情勃发,混乱地唱在水一方。

唱过这样甜歌的女孩当时成捆上打,还包括本名夏林,日后成为天后的王菲。

其时,她还是一个中学生,私下录带子,面容清秀,身穿拉毛镂空白毛衣,上有小毛线花一朵,素面朝天,一手掐腰,一手反托腮。在音像店看到时,我想,她一定是学生,那时候,录这样的口水带,大概是400-500元。

甘国亮在明报写文章曾说,听一个女子声音因此迷醉,那个声音迷人的女孩,就是王菲,那时候她红了,很多人出来写文章,表示一下当初就预见性地知道姑娘本是池中物,风云变幻变成龙……很正常。但是王菲的确一开始就有种落落寡合的气质,素的时候很素,知道自己漂亮的那种矜持,艳的时候并不甜腻,冷淡得很。给她化妆的化妆师,总是给她弄得出人意表,先锋得厉害,没有可以模仿的余地,谁会涂两个大黑眼圈呢,谁会化七彩菲林眼影,谁会顶个红色高跟鞋出街呢,谁会穿一身象被单的衣服呢。

王菲穿衣服总给我匪夷所思的感觉。 象世纪末将至的那种惶惑、怀疑、冷淡,无所适从……不知为何,在她的歌里总可以听出肃杀之音。

至于团支书喜欢的梅艳芳,她有一把沉着的嗓子。

黄碧云说梅艳芳是本港大众文化的一个异数:“当大小银幕有起码五百个苹果脸少女在蹦蹦跳跳之时,梅艳芳以极其妖娆的堕落形象出现,一样大杀三方。

本港的大众符象都过于健康正常,即使三十岁开外的谭咏麟、张国荣,都极其干净乖巧,以邻家男孩形象出现。他们一如大众的家庭成员:乖仔、好哥哥、聪明小弟弟,他们全然顺应稳定社会的要求。

而梅艳芳,永远有点神经质、摇摇欲堕、末日将至的感觉。她的流行显示社会不稳定的一面。如果我们相信大众是集体潜意识的投射,梅艳芳就集合了大众的死亡倾向,并发挥光大。她的魅力,属于不安与惶惑的世纪末。 ”

也许女子相看,多半准确,梅艳芳不化浓妆时算得上清秀,画了重金属妆,在那时算得上先锋,但是现在你大概以为她氰化钾中毒,金色眼影,银色嘴唇,白金大项圈,一身宽肩窄腰的行头,觉得很沉重,不是衣服,而是设计概念里,故意托大。

一直觉得刘培基的设计太舞台化,太戏剧性,不过,梅艳芳很喜欢,也许戏剧性的装束,使她本来单薄的五官,多了些分量。

但是舞台上,梅艳芳确实是不错的,舞跳得好,歌唱得扎实,绝对不欺场,不仅仅是舞台效果上的绚丽,还有天赋异禀,幼功深厚……这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她好像6岁就出来唱歌,跟姐姐一起串场子卖唱,好在没有唱倒嗓子,这是她最大的本钱,唱到最后夺下新秀冠军,领奖时一身金黄歌服,金鱼的鳍一样蜿蜒到腰的大花边。

她似乎从来没有年轻过、青涩过,她一出来就是饱经风霜的样子。这样的沧桑,大概只有徐小凤可以比肩,徐小凤也是低音,午夜怀人,听得人可以落泪。左三年,右三年,这一生能有几天,是啊,她的一生,左右不过是这样。

而那时候,
邝美云是成熟妖媚的都市女子代言人,甫上台就扭成“S”型;叶倩文明朗欢快;刘美君妖则妖,可是妹妹头,状似无辜;陈慧娴声音清亮如玻璃窗上的雨点。没有人明目张胆地坏,将内心的邪念和盘托出,大概只有梅艳芳有这样的勇气,台上尽情妖型魅状,唱妖女、坏女孩。
台下,是个普通的女子,想嫁人、生子,平安静好,和台上的招摇狂野相去甚远。

有一天,学校的广播台,有女生点歌送给男生,就是这一语成℃的胭脂扣:

誓言幻作烟云字
费尽千般心思
情象火灼般热
怎烧一生一世
延续不容易
负情是你的名字
错付千般相思
情象水向东逝去
痴心枉倾注
愿那天未曾遇
只盼相依
那管见尽遗憾世事
渐老芳华
爱火未减人面变异
祈求在那天重遇
诉尽千般相思
祈望不再辜负我
痴心的关注
人被爱留住
问哪天会重遇

之后,女生失恋要自杀,当然被抢救活过来,播歌的广播站男生始终觉得不对,报告老师。敏感度很高的一首歌,傻子都听出里头的苦,负情、薄幸,尽管也就是青春期爱情综合症。

邓景辉的词,不见得是最好的,你侬我侬的功夫一般,但是贴合李碧华的剧本,是的,爱情从来是这样;

错付千般相思
情象水向东逝去
痴心枉倾注

梅艳芳的一生,没有得到完美的爱情。至于刘德华同志,企图和她合唱,做秀意味太甚,就跟成龙跟邓丽君合唱“我只在乎你”一样。
爱一个人,在她活着时对她好,最重要。死去原知万事空。死后合唱,不要表错情,她看不见了。

所以还是王菲,不管你说三道四,绝不站出来表白多余的话,她可以不说,憋死一群人。

而梅艳芳,确实在娱乐节目里说过,欣赏刘德华,说时笑,不太愿意公开。我总觉得爱情是最最残酷的角力,先说先死,刘德华当时很有涵养的笑笑不语,也许他有他的隐衷,就象成龙,一说有老婆,影迷跳楼卧轨喝药兼而有之,接受不了,可是,他们能跟影迷结婚么?够不着的爱最伟大,可以,意淫。

可是,他喜欢的未必是这样类型的女子,做得朋友,便没有男女。男女始终有别,女人希望男人爱她,不是同性情谊那种。

有时想想,她很凄沧,如下所语:

女:有生一日都爱下去
但谁人能将恋爱当做终生兴趣

男:生活其实旨在找到个伴侣
面对现实
热恋很快变长流细水

女:可惜我 不智或侥幸
对火花天生敏感

男:不过两只手拉得太紧
合:爱到过了界
爱人同时亦最易变成一对敌人

女:也许相爱很难
就难在其实双方各有各寄望
怎么办

男:要单恋都难受
太大的礼会内疚却也无力归还

女:也许不爱不难
但如未成佛升仙也会怕爱情前途黯淡

男:爱不爱都难
未快乐先有责任
给予对方面露欢颜

女:得到浪漫又要有空间

男:得到定局却怕去到终站
合:然后付出多得到少不介意豁达
又担心 有人看不过眼

合:无论热恋中失恋中
都永远记住第一戒
别要张开双眼

林夕同志的词一向一语中的,毋用废话,好比糖衣毒药。

和梅艳芳对唱的,是张学友,歌名,相爱很难。四大天王里,唯一一个可以结婚的男人,其他几位至今小四张,皆单身,皆是大众情人,永远的偶像,对于一个正常男人,很残忍,终有一日,婚是要结的,老婆是要娶的。我以为。

偶像派的死穴,结婚恋爱,可是只要自己开心,结又何妨。
不结婚的男人是脆弱的,再多的爱,也都是镜花水月,难道跟影迷、歌迷结婚,虽然他们愿意,他,未必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