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道德的起源(草稿)
对90年代以来的年轻一代而言,2003年美伊战争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它最深刻的――我想最终也是有益的――后果之一就是导致了我们对于我们生存的世界的审视以及对人性的反思。今天看见“夜晚有点凉”网友的文章《我们回到了丛林时代?》和“拉芳是谁“转的帖子《对美伊战争中的道义趋向的批判》,里面讨论“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到底是不是人类社会所自然拥有的属性之一,是人类动物性本能的正常反应,因而完全合理,无可厚非,还是象“夜晚有点凉”说的,“是对人道主义的一个反动,是“反文明”的价值理论“?
这牵涉到什么是文明,什么是道德的问题。它其实是在讨论人的价值观,人的“Weltanschaunung(世界观)”以及人的道德立场和道德原则作为一种社会构建和人的”生物本能“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道德是如何起源如何构成的?谈到这个问题,我不禁想起网上一个关于道德起源的传说,是这样讲的:
把五只猴子关在一个笼子里,上头有一串香蕉。实验人员装了一个自动装置,一旦侦测到有猴子要去拿香蕉,马上就会有水喷向笼子,而这五只猴子都会一身湿。首先有只猴子想去拿香蕉,当然,结果就是每只猴子都淋湿了。之後每只猴子在几次的尝试後,发现莫不如此,於是猴子们达到一个共识:不要去拿香蕉,以避免被水喷到。
然后,实验人员把其中的一只猴子释放,换进去一只新猴子A 这只猴子A看到香蕉,马上想要去拿,结果,被其他四只猴子海K了一顿。因为其他四只猴子认为猴子A会害他们被水淋到,所以制止他去拿香蕉。A尝试了几次,虽被打的满头包,依然没有拿到香蕉,当然,这五只猴子就没有被水喷到。
然后,实验人员再把一只旧猴子释放,换上另外一只新猴子B,这猴子B看到香蕉,也是迫不及待要去拿。当然,一如刚才所发生的情形,其他四只猴子海K了B一顿。特别的是,那只A猴子打的特别用力(这叫老兵欺负新兵,或是媳妇熬成婆)。B猴子试了几次总是被打的很惨,只好作罢。
就这样,一只一只的,所有的旧猴子都换成了新猴子,大家都不敢去动那香蕉,但是他们都不知道为什麽,只知道去动香蕉会被扁。
――据说,这就是道德的起源。
这个传说虽然过于牵强粗糙,却也不完全是在胡说八道,还有些道理可寻。它简要说明了:在这群猴子中,作为一种行为禁忌的“道德”是如何从本能中被构建出来,对欲望的放纵如何通过理性的选择变成了对欲望的制约,排斥性的动机如何导致共同的行动守则,以及这种制约又是如何制度化,习俗化,神圣化的。这对于我们讨论人类社会道德的起源会有些帮助。
首先我们认为道德不是从来就有的。我们相信道德是一种社会构建,因而它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套句时髦话,道德是一种“上层建筑”。但它是一种“基础性的上层建筑”。这样的“上层建筑” 到底是直接建立在生物本能基础上的,还是建立在同样是社会构建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因而是间接建立在生物本能之上的,对此有不同观点。但是两种观点都认为道德正像大爆炸理论中的宇宙一样,有一个“起源”,这个起源恰恰是“不道德”。
人是自私的。一些生物学家相信人的遗传基因中有所谓“自私基因”。有一种孕妇专用病,叫“妊娠糖尿病”,就是怀孕期间的妇女会血糖升高,呈糖尿病症状。而其原因,在于胎儿体内会分泌一种激素,使母亲的胰岛素分泌紊乱,血糖升高,以多摄取血糖供自己生长;同时母亲的胰岛素腺会超负荷工作,以抵抗胎儿的进攻(很有意思的是,胎儿产生该激素的基因是由父亲遗传的)。人的自私行为甚至在他还在母亲的子宫中,在他还没有完全成形,还不能完全算“人”的时候就开始了。
个体生物人最重要的本能就是“求生存”,这个本能是只和个体人自己这个生命体有关,这一点导致个体人的行为――特别是行为后面隐藏的动机――直接体现出“利己”或者叫“自私”的特征,在这一点上没有人例外。但是如果我们由此就断定,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就只能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则肯定是过于简单。还有两点我们不能忽略:
第一,是人的另一种本能,那就是“求发展”,我的意思是说,求生命的繁殖,延续与传播,个体人通过繁衍后代的方式将自己有限的生命继续延续下去;第二,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特征,即人是群居的社会性动物。没有人可以离群索居,我们每个个体不但肉体弱小,精神上好像也并不完整,必要和其它个体共同生存,并共同创造和占有一种创造物――文化(鲁滨逊毕竟受过文明的熏陶,使用着沉船上的文明制品,尽管如此,他还是需要一个“星期五”来做伴才能继续活下去。)文化是人类独有的特征,甚至动物也有会“劳动”的,但是只有人有文化。通过共同对文化的创造,占有,继承和再创造,人们不仅和不同地理区域的他人,也和不同历史时间区域上的他人“共同生存”,由此,他获得自我认同与安全感。
“生存需求”,“发展需求”以及“社会性需求”这三个因素中,后面两个因素和第一个不同,第一个是人的个体特征,与他人无关,后面两个是人的“个体间”特征,它牵涉到“他人“和”群体“。前者导致个体排斥他者,后两者导致个体寻求他者。我个人认为这三个因素对于个体人同等重要,共为人类生存的基础,只在某一个因素处在“进行时”中,“在那个时刻”(!!!)比另外两个更迫在眉睫的时候才显得比另外两个更重要(比如人饿的要死,当然生孩子的事情可以缓一缓)。这略微不同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面对同等重要但是又相互矛盾的需求,人们理智行为的结果是合作。
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想必大家都知道。Mattridley写的《美德的起源》中介绍了一个运用计算机博弈程序模拟“囚徒困境”的实验。这个实验于1979年由十四位经济学家、心理学家、数学家和社会学家完成。实验的规则是:
一、 生存:每个程序都尽量地多占资源,当资源足够多时一个程序繁殖成两个相同的程序;
二、死亡:每个程序时时消耗资源,当资源不足时该程序只有最小的执行机会;
二、 谋生:两个以上的程序合作才能要到资源;
四、竟争:资源的总量一定,在未占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两个合作者要不到资源;
五、善恶:如果两个程序都“善”,它们平分资源,如果一个“恶”另一个“善”,恶者占有全部要到的资源;如果两者都“恶”,双方都得不到资源。参赛的程序既有无条件的善者,也有无条件的恶者,更有许多十分狡猾的程序。
看得出来,上面这些实验规则符合我们对人类状况与需求的基本认识。实验结果,成功者的前十名都是倾向善的程序,并且一个最简单的程序最终站有了大部份资源。科学家们加大实验条件的复杂程度,使之更接近人类儿童成长学习的过程,结果类似。他们的结论是:最幸运的人不是占了别人的便宜的人,而是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合作伙伴的人。在这里,“利己”的理智动机导致了“合作”的理智行动,“弱肉强食”不是最优解。
再举一个经济人类学中的具体例子。人类交换类型中有一种“概化互惠”(generalized reciprocity)的礼物交换形式,指的是一种不计算交换东西价值,不指明报偿时间的物物交换。在澳大利亚,土著猎人捕获到猎物,比如一只袋鼠,必须将肉在家庭和亲属中分掉,最好的都要分给别人,自己只得内脏和血。这种方法看上去很吃亏,但是保证了自己在别人打到猎物的时候有份分到好肉。自己以前分出去的肉好像定期存款一样。这样的好处在于,保证每个人都总有东西吃,而大量肉不会因为腐败而浪费(猎手不分出去很可能会这样),所谓“有了一顿充,没了敲米桶”,族群在这样的互惠交换中增强了认同和凝聚力。跟上面的例子一样,利己导致合作。
总的来说,如果我们假设人是理智的,人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那么人类满足其需求的动机可以导致,其实也已经导致了“合作互惠”的结果。没有这样的结果,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产生,今天也不会有我们来讨论什么“丛林法则”,我们的祖先早就在丛林中死光光了。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生存”需求,“发展需求”以及“社会性需求”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人类有了道德,有了人道主义;同时,“排他”与“寻他”之间无可挽回的矛盾也导致了人类道德的相对性,暂时性性和它实质上的“非道德性”。
前面我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构建,因而它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既然道德是一种社会构建,是制度化神圣化的生存方案,那么它必要符合社会构建规则。社会构建最终是由个体人具体的行为和互动所完成和保持的。它之所以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既是人类意识的产物,一定程度上又可以被当作一个“独立于人的社会实事”,正是因为人们用具体的行动不断的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个社会的“结构”。
在这里“结构”这个词并不是指一种可以用图表和线条简要表达出来的社会现象与社会关系的“模式化”,就好像人的骨架或者建筑物符合力学的建筑结构。“结构”是一个集合名词,它至少在当代结构主义里面指的是社会关系的转化规则与资源,是使得社会在我们人的记忆中体现出“结构性”的所有那些特征。结构是被人主观的的行为和互动所“生产”出来的,它在时空中的延展被人们主观的感受,理解,个体的人赋予这些行动结构化的结果以意义,用以约束人们的创造性行动;同时,在这样的感受,理解,赋予意义和被约束的创造过程中,结构――转化规则与资源――被“再生产”出来。
我不厌其烦用这么多术语讨论和“构建”相关的“结构”,是因为我想告诉大家,由于社会构建存在一个循环往复的再生产过程。这个过程被一个个具体的行动者一个个具体的行动所充满,所以它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很多我们以为“不言而喻”的,“永恒的”道德观念(包括判定什么是“非道德的”),比如“夜晚有点凉”认为的那些价值观念,人人生而平等之类,其实也许根本只是一时一地之风俗,具体人群在具体时代环境中的博弈结果而已。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道德观念的外延与内涵也会相应调整。比如婚姻道德观念的转变,人类从“群婚制”转而为“对偶婚制”,及至今天的“一夫一妻制”,道德一直配合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不仅仅是个体人的需求――,起到一种调节器的作用。因为从个体人的需求而言,每个男人(雄性动物)都希望自己的”种子“可以尽量广的传播出去,自己的基因可以尽量多的被复制。如果道德仅仅是个体需求的反映的话,人类将永远是”群婚制“,或者说白了,乱交。但是人们有道德,这样的道德是博弈的结果,并且随着社会历史环境的不同而不同。
包括“丛林法则”的被提出与大行其道,成为“民族―国家”对外交往的金科玉律,也有它的历史与文化背景。抛开这些谈“丛林法则”我们会对我们的世界产生错误的印象。会有把人类道德绝对化的倾向。
仔细研究上面提到的那个模拟实验的规则,你会发现规则五很特别。他提到了“善”,与“恶”的问题。其实我整篇文章提到“道德”的时候,基本上是在中性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换句话说,与善恶无关,所以我可以讨论“丛林法则”。中立的说,“自私”也与“善恶”无关。“善恶”在这个模拟实验中平白无故的冒出来,仿佛他们从来就在那里一样。这个实验只是科学实验,它回避了讨论它的哲学与信仰前提。“绝对道德”的问题属于信仰范围,我在这里忽略。只很简单的说一句,人类社会的道德是一种伪装,是人类团体利益权衡的制度化与神圣化。它是相对的,不是善恶对错的问题,也不可能解决善恶对错问题。
比如同性恋。从繁殖和社会再生产的角度,同性恋应该说是非建设性的力量。社会利益权衡的结果反映到道德上,就是对同性恋的排斥(当然不绝对如此,在一些部落社会里同性性行为也得到鼓励,但那主要是作为”婚前教育“和为了减少未婚先孕,女孩子在”成人礼“之前怀孕是不符合整体部落利益的)。虽然也有一些人会有同性恋倾向,但是千百年来,个体人是社会,部落,家庭的一个部分。个体利益是要让位于整体利益的。所以千百年来的道德观念排斥同性恋,这是一个利益诉求的对策,却以道德的面孔出现。而现代社会的一大变化就是”人“的解放。由于生存环境的宽松,个体人的利益也被允许考虑,所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能够理解接受同性恋。这表明一个社会”人“的自由程度,也反应人类道德的相对性和实质上的“非道德性”。
“拉芳是谁‘转载的那篇文章其实写的不错,但是我看了还是有隐忧。因为道德强烈的主观性,深刻的受时代社会外部条件影响。一旦我们相信什么是道德的,什么就是我们的道德。中国这个社会正变得现在越来越精明,越来越浮躁,越来越自私,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刻薄,越来越不宽容。我们不信任别人,我们自己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缺少人与人的关怀与爱。慢慢地,我们不再相信爱与宽容,只相信“报应不爽”,不再相信公义,只相信“弱肉强食”。这样下去,中国就真的会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希罗多德在他的的《历史》中讲到道德问题,他写道:
“有一次,当大流士做国王的时候,他召来他王宫中的希腊人,问他们要多少报酬就会准备吃掉他们逝去的父亲的尸体。他们回答说,无论什么,绝对地无论什么,都不会诱使他们这样做。然后大流士召来卡拉提耶人[Kallatier],习惯于吃掉父亲尸体的一个印度民族,当着有一名翻译供其支配的希腊人的面问他们,需要多少报酬就会同意把亡父火葬。听到这个问题,卡拉提耶人发出恐怖的尖叫,恳求他甚至不要说这种亵渎的话。世界就是这样。”
世界就是这样。人的道德就是这样。
对90年代以来的年轻一代而言,2003年美伊战争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它最深刻的――我想最终也是有益的――后果之一就是导致了我们对于我们生存的世界的审视以及对人性的反思。今天看见“夜晚有点凉”网友的文章《我们回到了丛林时代?》和“拉芳是谁“转的帖子《对美伊战争中的道义趋向的批判》,里面讨论“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到底是不是人类社会所自然拥有的属性之一,是人类动物性本能的正常反应,因而完全合理,无可厚非,还是象“夜晚有点凉”说的,“是对人道主义的一个反动,是“反文明”的价值理论“?
这牵涉到什么是文明,什么是道德的问题。它其实是在讨论人的价值观,人的“Weltanschaunung(世界观)”以及人的道德立场和道德原则作为一种社会构建和人的”生物本能“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道德是如何起源如何构成的?谈到这个问题,我不禁想起网上一个关于道德起源的传说,是这样讲的:
把五只猴子关在一个笼子里,上头有一串香蕉。实验人员装了一个自动装置,一旦侦测到有猴子要去拿香蕉,马上就会有水喷向笼子,而这五只猴子都会一身湿。首先有只猴子想去拿香蕉,当然,结果就是每只猴子都淋湿了。之後每只猴子在几次的尝试後,发现莫不如此,於是猴子们达到一个共识:不要去拿香蕉,以避免被水喷到。
然后,实验人员把其中的一只猴子释放,换进去一只新猴子A 这只猴子A看到香蕉,马上想要去拿,结果,被其他四只猴子海K了一顿。因为其他四只猴子认为猴子A会害他们被水淋到,所以制止他去拿香蕉。A尝试了几次,虽被打的满头包,依然没有拿到香蕉,当然,这五只猴子就没有被水喷到。
然后,实验人员再把一只旧猴子释放,换上另外一只新猴子B,这猴子B看到香蕉,也是迫不及待要去拿。当然,一如刚才所发生的情形,其他四只猴子海K了B一顿。特别的是,那只A猴子打的特别用力(这叫老兵欺负新兵,或是媳妇熬成婆)。B猴子试了几次总是被打的很惨,只好作罢。
就这样,一只一只的,所有的旧猴子都换成了新猴子,大家都不敢去动那香蕉,但是他们都不知道为什麽,只知道去动香蕉会被扁。
――据说,这就是道德的起源。
这个传说虽然过于牵强粗糙,却也不完全是在胡说八道,还有些道理可寻。它简要说明了:在这群猴子中,作为一种行为禁忌的“道德”是如何从本能中被构建出来,对欲望的放纵如何通过理性的选择变成了对欲望的制约,排斥性的动机如何导致共同的行动守则,以及这种制约又是如何制度化,习俗化,神圣化的。这对于我们讨论人类社会道德的起源会有些帮助。
首先我们认为道德不是从来就有的。我们相信道德是一种社会构建,因而它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套句时髦话,道德是一种“上层建筑”。但它是一种“基础性的上层建筑”。这样的“上层建筑” 到底是直接建立在生物本能基础上的,还是建立在同样是社会构建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因而是间接建立在生物本能之上的,对此有不同观点。但是两种观点都认为道德正像大爆炸理论中的宇宙一样,有一个“起源”,这个起源恰恰是“不道德”。
人是自私的。一些生物学家相信人的遗传基因中有所谓“自私基因”。有一种孕妇专用病,叫“妊娠糖尿病”,就是怀孕期间的妇女会血糖升高,呈糖尿病症状。而其原因,在于胎儿体内会分泌一种激素,使母亲的胰岛素分泌紊乱,血糖升高,以多摄取血糖供自己生长;同时母亲的胰岛素腺会超负荷工作,以抵抗胎儿的进攻(很有意思的是,胎儿产生该激素的基因是由父亲遗传的)。人的自私行为甚至在他还在母亲的子宫中,在他还没有完全成形,还不能完全算“人”的时候就开始了。
个体生物人最重要的本能就是“求生存”,这个本能是只和个体人自己这个生命体有关,这一点导致个体人的行为――特别是行为后面隐藏的动机――直接体现出“利己”或者叫“自私”的特征,在这一点上没有人例外。但是如果我们由此就断定,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就只能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则肯定是过于简单。还有两点我们不能忽略:
第一,是人的另一种本能,那就是“求发展”,我的意思是说,求生命的繁殖,延续与传播,个体人通过繁衍后代的方式将自己有限的生命继续延续下去;第二,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特征,即人是群居的社会性动物。没有人可以离群索居,我们每个个体不但肉体弱小,精神上好像也并不完整,必要和其它个体共同生存,并共同创造和占有一种创造物――文化(鲁滨逊毕竟受过文明的熏陶,使用着沉船上的文明制品,尽管如此,他还是需要一个“星期五”来做伴才能继续活下去。)文化是人类独有的特征,甚至动物也有会“劳动”的,但是只有人有文化。通过共同对文化的创造,占有,继承和再创造,人们不仅和不同地理区域的他人,也和不同历史时间区域上的他人“共同生存”,由此,他获得自我认同与安全感。
“生存需求”,“发展需求”以及“社会性需求”这三个因素中,后面两个因素和第一个不同,第一个是人的个体特征,与他人无关,后面两个是人的“个体间”特征,它牵涉到“他人“和”群体“。前者导致个体排斥他者,后两者导致个体寻求他者。我个人认为这三个因素对于个体人同等重要,共为人类生存的基础,只在某一个因素处在“进行时”中,“在那个时刻”(!!!)比另外两个更迫在眉睫的时候才显得比另外两个更重要(比如人饿的要死,当然生孩子的事情可以缓一缓)。这略微不同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面对同等重要但是又相互矛盾的需求,人们理智行为的结果是合作。
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想必大家都知道。Mattridley写的《美德的起源》中介绍了一个运用计算机博弈程序模拟“囚徒困境”的实验。这个实验于1979年由十四位经济学家、心理学家、数学家和社会学家完成。实验的规则是:
一、 生存:每个程序都尽量地多占资源,当资源足够多时一个程序繁殖成两个相同的程序;
二、死亡:每个程序时时消耗资源,当资源不足时该程序只有最小的执行机会;
二、 谋生:两个以上的程序合作才能要到资源;
四、竟争:资源的总量一定,在未占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两个合作者要不到资源;
五、善恶:如果两个程序都“善”,它们平分资源,如果一个“恶”另一个“善”,恶者占有全部要到的资源;如果两者都“恶”,双方都得不到资源。参赛的程序既有无条件的善者,也有无条件的恶者,更有许多十分狡猾的程序。
看得出来,上面这些实验规则符合我们对人类状况与需求的基本认识。实验结果,成功者的前十名都是倾向善的程序,并且一个最简单的程序最终站有了大部份资源。科学家们加大实验条件的复杂程度,使之更接近人类儿童成长学习的过程,结果类似。他们的结论是:最幸运的人不是占了别人的便宜的人,而是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合作伙伴的人。在这里,“利己”的理智动机导致了“合作”的理智行动,“弱肉强食”不是最优解。
再举一个经济人类学中的具体例子。人类交换类型中有一种“概化互惠”(generalized reciprocity)的礼物交换形式,指的是一种不计算交换东西价值,不指明报偿时间的物物交换。在澳大利亚,土著猎人捕获到猎物,比如一只袋鼠,必须将肉在家庭和亲属中分掉,最好的都要分给别人,自己只得内脏和血。这种方法看上去很吃亏,但是保证了自己在别人打到猎物的时候有份分到好肉。自己以前分出去的肉好像定期存款一样。这样的好处在于,保证每个人都总有东西吃,而大量肉不会因为腐败而浪费(猎手不分出去很可能会这样),所谓“有了一顿充,没了敲米桶”,族群在这样的互惠交换中增强了认同和凝聚力。跟上面的例子一样,利己导致合作。
总的来说,如果我们假设人是理智的,人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那么人类满足其需求的动机可以导致,其实也已经导致了“合作互惠”的结果。没有这样的结果,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产生,今天也不会有我们来讨论什么“丛林法则”,我们的祖先早就在丛林中死光光了。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生存”需求,“发展需求”以及“社会性需求”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人类有了道德,有了人道主义;同时,“排他”与“寻他”之间无可挽回的矛盾也导致了人类道德的相对性,暂时性性和它实质上的“非道德性”。
前面我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构建,因而它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既然道德是一种社会构建,是制度化神圣化的生存方案,那么它必要符合社会构建规则。社会构建最终是由个体人具体的行为和互动所完成和保持的。它之所以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既是人类意识的产物,一定程度上又可以被当作一个“独立于人的社会实事”,正是因为人们用具体的行动不断的生产和再生产着这个社会的“结构”。
在这里“结构”这个词并不是指一种可以用图表和线条简要表达出来的社会现象与社会关系的“模式化”,就好像人的骨架或者建筑物符合力学的建筑结构。“结构”是一个集合名词,它至少在当代结构主义里面指的是社会关系的转化规则与资源,是使得社会在我们人的记忆中体现出“结构性”的所有那些特征。结构是被人主观的的行为和互动所“生产”出来的,它在时空中的延展被人们主观的感受,理解,个体的人赋予这些行动结构化的结果以意义,用以约束人们的创造性行动;同时,在这样的感受,理解,赋予意义和被约束的创造过程中,结构――转化规则与资源――被“再生产”出来。
我不厌其烦用这么多术语讨论和“构建”相关的“结构”,是因为我想告诉大家,由于社会构建存在一个循环往复的再生产过程。这个过程被一个个具体的行动者一个个具体的行动所充满,所以它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很多我们以为“不言而喻”的,“永恒的”道德观念(包括判定什么是“非道德的”),比如“夜晚有点凉”认为的那些价值观念,人人生而平等之类,其实也许根本只是一时一地之风俗,具体人群在具体时代环境中的博弈结果而已。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道德观念的外延与内涵也会相应调整。比如婚姻道德观念的转变,人类从“群婚制”转而为“对偶婚制”,及至今天的“一夫一妻制”,道德一直配合人类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不仅仅是个体人的需求――,起到一种调节器的作用。因为从个体人的需求而言,每个男人(雄性动物)都希望自己的”种子“可以尽量广的传播出去,自己的基因可以尽量多的被复制。如果道德仅仅是个体需求的反映的话,人类将永远是”群婚制“,或者说白了,乱交。但是人们有道德,这样的道德是博弈的结果,并且随着社会历史环境的不同而不同。
包括“丛林法则”的被提出与大行其道,成为“民族―国家”对外交往的金科玉律,也有它的历史与文化背景。抛开这些谈“丛林法则”我们会对我们的世界产生错误的印象。会有把人类道德绝对化的倾向。
仔细研究上面提到的那个模拟实验的规则,你会发现规则五很特别。他提到了“善”,与“恶”的问题。其实我整篇文章提到“道德”的时候,基本上是在中性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换句话说,与善恶无关,所以我可以讨论“丛林法则”。中立的说,“自私”也与“善恶”无关。“善恶”在这个模拟实验中平白无故的冒出来,仿佛他们从来就在那里一样。这个实验只是科学实验,它回避了讨论它的哲学与信仰前提。“绝对道德”的问题属于信仰范围,我在这里忽略。只很简单的说一句,人类社会的道德是一种伪装,是人类团体利益权衡的制度化与神圣化。它是相对的,不是善恶对错的问题,也不可能解决善恶对错问题。
比如同性恋。从繁殖和社会再生产的角度,同性恋应该说是非建设性的力量。社会利益权衡的结果反映到道德上,就是对同性恋的排斥(当然不绝对如此,在一些部落社会里同性性行为也得到鼓励,但那主要是作为”婚前教育“和为了减少未婚先孕,女孩子在”成人礼“之前怀孕是不符合整体部落利益的)。虽然也有一些人会有同性恋倾向,但是千百年来,个体人是社会,部落,家庭的一个部分。个体利益是要让位于整体利益的。所以千百年来的道德观念排斥同性恋,这是一个利益诉求的对策,却以道德的面孔出现。而现代社会的一大变化就是”人“的解放。由于生存环境的宽松,个体人的利益也被允许考虑,所以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能够理解接受同性恋。这表明一个社会”人“的自由程度,也反应人类道德的相对性和实质上的“非道德性”。
“拉芳是谁‘转载的那篇文章其实写的不错,但是我看了还是有隐忧。因为道德强烈的主观性,深刻的受时代社会外部条件影响。一旦我们相信什么是道德的,什么就是我们的道德。中国这个社会正变得现在越来越精明,越来越浮躁,越来越自私,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刻薄,越来越不宽容。我们不信任别人,我们自己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缺少人与人的关怀与爱。慢慢地,我们不再相信爱与宽容,只相信“报应不爽”,不再相信公义,只相信“弱肉强食”。这样下去,中国就真的会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希罗多德在他的的《历史》中讲到道德问题,他写道:
“有一次,当大流士做国王的时候,他召来他王宫中的希腊人,问他们要多少报酬就会准备吃掉他们逝去的父亲的尸体。他们回答说,无论什么,绝对地无论什么,都不会诱使他们这样做。然后大流士召来卡拉提耶人[Kallatier],习惯于吃掉父亲尸体的一个印度民族,当着有一名翻译供其支配的希腊人的面问他们,需要多少报酬就会同意把亡父火葬。听到这个问题,卡拉提耶人发出恐怖的尖叫,恳求他甚至不要说这种亵渎的话。世界就是这样。”
世界就是这样。人的道德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