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还得从头说起,一九六二年,十九岁的李民还是H市一所重点中学高三甲班的团支部书记,班长。他学习勤奋,爱好广泛,学习成绩总在全校同年级学生的前三名。他酷爱文学,从初中开始,就涉猎了许多中外古典和现代文学名著,具有一定的文学修养。他的作文时常被文学教师作为范文在课堂上宣读。同学们背地里送给他一个绰号--“小文豪”。这样一个受到老师器重,同学羡慕的高材生,在那一年的秋天,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他要参军去。
那一年,部队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决定大量招收知识青年入伍。李民要参军去的消息传出之后,许多老师和同学都很不理解,纷纷劝他改变主张,都说等到高中毕业之后,凭着他的学习成绩,完全可以争取进入北大,清华等一流高等院校。后来事情还是按照李民的愿望决定了。“人各有志”,十九岁的李民决定走自己选定了的路。李民的父亲原是这座城市一家工厂的工人,一九五零年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在抗美援朝战场上失去了一只胳膊,身上还残留着几块美制炮弹的弹头。当李民念到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从战场上复员回来,在这座城市的一家军工厂当了车间主任.时常向他讲起战场上浴血的战斗,讲起志愿军战士对祖国的热爱,对党的热爱。每当想起在战场上英勇捐躯的老战友,父亲便用剩下的一只胳膊擦去脸上纵横的热泪。“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领马革裹尸还”这是战士何等崇高的品格和英雄气概。从儿时起,李民便扯起了理想的
风帆,他长大要做一名合格的战士,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献给保卫伟大祖国的事业。经过身体检查,他很快接到了入伍通知书。在新兵们就要出发的时刻,许多老师和同学都赶到火车站去给他送行。在送行的人群中,他意外地发现了同班的一个女同学---杨红。平时李民和杨红接触不多,但是他知道她是一个积极要求入团的女同学,他曾以团支部书记的身份找她说过话,在说话时,他发现这个女同学生就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总是盯着他,向在寻求什么,眼里闪着一种当时他还不熟悉的火花,就在李民登车的时候,杨红突然挤出人群把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纸包塞到他的手中。
等到运送新兵的列车缓缓地开出H市这个东北著名的大城市之后,李民从老师和同学,们送的礼物中找出了杨红送给他的那个纸包。打开一看,里面包着一个精致的漆皮日记本。在赠言一页上杨红写道:赠给李民同学,您是我心中最崇拜的人。愿我们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灿烂些吧。再往后翻,里面夹着一张四寸放大照片。照片上杨红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火辣辣地盯着他,还是闪着那种火花……年青人的心实实的跳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分明地感到一个姑娘的柔情。
到部队之后,李民被分配到辽东半岛海防边哨一个炮兵连当战士。火热的部队生活使他陶醉,由于他生就一付健康的体魄,无论是紧张的军事训练生活,还是挥汗如雨的国防施工任务,都没有把他压倒。在军事训练或施工之余,他信步登上山顶的哨所远望,面前是波光粼粼的大海,哨后是火蛇阵地,威武的蛇口朝着远方,在这充满战士情趣的生活中,他的诗情萌发了。
白天,他伏在营房的床头柜上,晚间,他借着部队值班室的灯光,奋笔疾书,写出了歌颂边防战士的激情诗篇。诗一篇一篇地寄出去了,在军人俱乐部的墙报上,在军区的报纸上,在一个滨海城市的日报上陆续刊登出来了。他按捺不住自己狂喜的心情,要当一个好战士,一辈子为海防战士讴歌。
入伍第二年,他入了党,并被提拔为付班长。第三年,他被调到师部宣传科工作,担任专职的通讯报导员。
在此期间,他多次接到杨红的来信,并且总是及时写了回信。杨红告诉他,高中毕业以后,她没有考上大学,屈尊在一所小学当了教员,在相互间的称呼上,也由同学变成了更为亲呢的字眼:“亲爱的……”就在他调到师部工作的那年夏天,学校放暑假的时候,杨红事先没有告诉李民就到部队来了。在必要的登记手续中,她明确地填上了她是李民的未婚妻。杨红来队之后住在师部招待所,宣传科长还给了李民几天假,让他带杨红到师部所在的小镇和海边去玩,在小镇上的一家照相馆里,他们一起照了订婚照。傍晚,他们在海边的沙滩上散步,互相依偎着,听那海浪喧声。杨红向李民悄悄地讲着心里话:“民,你的路走对了,好多同学都在羡慕你,看你进步多快,恐怕过不多久你就会提干了。我们班里同学考上大学的不多,不少人当了小学教师,有人还当了临时工,真是扫兴,我永远爱着你……”
为了表示她对李民的爱,在她临走的前一天黄昏,她拉着李民走到海边山坡上的一座小树林里。四周静悄悄的,在落日的余珲中,树影婆娑,空气也暖烘烘的。她一下子扑到李民怀里。
李民第一次接触到一个姑娘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身体,开始像喝醉了酒,一任杨红的亲热。后来,他的理智开始清醒了,口里嗫嚅地说:“我们不能,不能那样。”终于挣扎着站了起来,拉起杨红走出小树林,把她送回了招待所……
那一年,部队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决定大量招收知识青年入伍。李民要参军去的消息传出之后,许多老师和同学都很不理解,纷纷劝他改变主张,都说等到高中毕业之后,凭着他的学习成绩,完全可以争取进入北大,清华等一流高等院校。后来事情还是按照李民的愿望决定了。“人各有志”,十九岁的李民决定走自己选定了的路。李民的父亲原是这座城市一家工厂的工人,一九五零年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在抗美援朝战场上失去了一只胳膊,身上还残留着几块美制炮弹的弹头。当李民念到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从战场上复员回来,在这座城市的一家军工厂当了车间主任.时常向他讲起战场上浴血的战斗,讲起志愿军战士对祖国的热爱,对党的热爱。每当想起在战场上英勇捐躯的老战友,父亲便用剩下的一只胳膊擦去脸上纵横的热泪。“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领马革裹尸还”这是战士何等崇高的品格和英雄气概。从儿时起,李民便扯起了理想的
风帆,他长大要做一名合格的战士,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献给保卫伟大祖国的事业。经过身体检查,他很快接到了入伍通知书。在新兵们就要出发的时刻,许多老师和同学都赶到火车站去给他送行。在送行的人群中,他意外地发现了同班的一个女同学---杨红。平时李民和杨红接触不多,但是他知道她是一个积极要求入团的女同学,他曾以团支部书记的身份找她说过话,在说话时,他发现这个女同学生就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总是盯着他,向在寻求什么,眼里闪着一种当时他还不熟悉的火花,就在李民登车的时候,杨红突然挤出人群把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纸包塞到他的手中。
等到运送新兵的列车缓缓地开出H市这个东北著名的大城市之后,李民从老师和同学,们送的礼物中找出了杨红送给他的那个纸包。打开一看,里面包着一个精致的漆皮日记本。在赠言一页上杨红写道:赠给李民同学,您是我心中最崇拜的人。愿我们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灿烂些吧。再往后翻,里面夹着一张四寸放大照片。照片上杨红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火辣辣地盯着他,还是闪着那种火花……年青人的心实实的跳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分明地感到一个姑娘的柔情。
到部队之后,李民被分配到辽东半岛海防边哨一个炮兵连当战士。火热的部队生活使他陶醉,由于他生就一付健康的体魄,无论是紧张的军事训练生活,还是挥汗如雨的国防施工任务,都没有把他压倒。在军事训练或施工之余,他信步登上山顶的哨所远望,面前是波光粼粼的大海,哨后是火蛇阵地,威武的蛇口朝着远方,在这充满战士情趣的生活中,他的诗情萌发了。
白天,他伏在营房的床头柜上,晚间,他借着部队值班室的灯光,奋笔疾书,写出了歌颂边防战士的激情诗篇。诗一篇一篇地寄出去了,在军人俱乐部的墙报上,在军区的报纸上,在一个滨海城市的日报上陆续刊登出来了。他按捺不住自己狂喜的心情,要当一个好战士,一辈子为海防战士讴歌。
入伍第二年,他入了党,并被提拔为付班长。第三年,他被调到师部宣传科工作,担任专职的通讯报导员。
在此期间,他多次接到杨红的来信,并且总是及时写了回信。杨红告诉他,高中毕业以后,她没有考上大学,屈尊在一所小学当了教员,在相互间的称呼上,也由同学变成了更为亲呢的字眼:“亲爱的……”就在他调到师部工作的那年夏天,学校放暑假的时候,杨红事先没有告诉李民就到部队来了。在必要的登记手续中,她明确地填上了她是李民的未婚妻。杨红来队之后住在师部招待所,宣传科长还给了李民几天假,让他带杨红到师部所在的小镇和海边去玩,在小镇上的一家照相馆里,他们一起照了订婚照。傍晚,他们在海边的沙滩上散步,互相依偎着,听那海浪喧声。杨红向李民悄悄地讲着心里话:“民,你的路走对了,好多同学都在羡慕你,看你进步多快,恐怕过不多久你就会提干了。我们班里同学考上大学的不多,不少人当了小学教师,有人还当了临时工,真是扫兴,我永远爱着你……”
为了表示她对李民的爱,在她临走的前一天黄昏,她拉着李民走到海边山坡上的一座小树林里。四周静悄悄的,在落日的余珲中,树影婆娑,空气也暖烘烘的。她一下子扑到李民怀里。
李民第一次接触到一个姑娘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身体,开始像喝醉了酒,一任杨红的亲热。后来,他的理智开始清醒了,口里嗫嚅地说:“我们不能,不能那样。”终于挣扎着站了起来,拉起杨红走出小树林,把她送回了招待所……